内蒙古农村土地被征收,补偿到底有哪几笔?这几项钱一分不能少

这两年接到的内蒙古咨询里,问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律师,村里说地要被征了,我到底能拿多少钱?”很多人拿到手的是一张密密麻麻的补偿明细表,可哪一项该有、哪一项被漏掉了,心里完全没底。今天就把内蒙古农村牧区征地的补偿项目,一笔一笔捋清楚。

先说明白,下面这些不是凭感觉讲的,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这部办法经2022年1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一、补偿不是一笔“打包钱”,而是好几笔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四条,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

  •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 农村牧区农牧民住宅的补偿费用;
  • 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比如机井、大棚、围墙、硬化的晒场;
  • 青苗补偿费,比如地里还没成熟的庄稼、果树;
  • 因征收导致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还应当包括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内蒙古是草原牧区,这一点特别要提醒:草场上打的机井、围栏、棚圈、水窖,都属于地上附着物,价值不小,最容易在方案里被“忘记”。很多地方给农牧民的方案,把这些揉成一个总数,看着不少,拆开一看,青苗没算、附着物没算,等于悄悄少给了一大块。所以拿到方案,先别急着看总数,要逐项对着清单核对。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区片综合地价”走

第三十七条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内蒙古现行执行的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92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集体农用地的征收补偿,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社会保障费用;未明确具体区片的苏木乡镇或者嘎查村组,征地补偿标准按该苏木乡镇所属旗县(市、区)或者该嘎查村组所属苏木乡镇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征收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所属旗县(市、区)最高标准补偿执行。

这就引出需要核对的几件事:一是你所在的区片,现行综合地价是多少;二是这个标准是不是还在有效期内;三是牧区草场到底按哪个地类、哪个区片算。如果对方拿的是好几年前的旧标准来算,就该要求按最新公布的标准来。

三、还有一笔“社保钱”,最容易被忽略

第三十四条同时规定,被征地农牧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牧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并单独列支,存入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这笔钱进的是社保专户,关系到以后的养老,不是发到个人手里的现金,但它实实在在是征地成本的一部分。内蒙古牧区的情况往往更复杂——草场置换、牲畜处理、转产就业这些安置问题,比内地多出不少环节。方案里如果对社保和安置方式只字不提,一定要问清楚。

四、房子怎么补?记住“先补偿、后搬迁”

第三十九条规定,征收土地涉及农村牧区农牧民住宅的,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所改善的原则,尊重被征地农牧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安置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的,对其住房按照重置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三种方式,原则上要尊重农牧民的意愿,不能强迫你只选某一种。而且顺序不能颠倒——补偿没到位、安置没落实,就让你腾房、让你搬,这是违反规定的。

五、程序上这几个时间节点,一定要盯紧

  • 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第二十八条),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第三十一条);
  • 过半数被征地的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应当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组织听证(第三十二条);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住宅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社保费用足额存入财政部门指定的专户,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第三十四条);
  • 征地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第三十六条);
  • 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自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补偿费用足额支付到位(第三十五条)。

特别要注意第三十一条: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这30日,是你提意见、申请听证的窗口期。不少人等钱都快拨下来了才想起来找律师,方案早就定了,再想推翻就费劲。有异议,一定要在公告期内通过书面渠道提出来。

如果涉及的是城市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内蒙古另有《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5年11月25日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补偿项目、评估机构选定、先补偿后搬迁等程序要求同样要逐项核对,一项都不能漏。

写在最后

征地补偿是个细活,差的往往不是政策,而是农牧民看不懂方案、错过了提意见的时间。

如果你家正面临征地,建议先把这几样东西准备好: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自家的土地承包证和房本、地上附着物(尤其是草场设施)的清单和照片。拿不准哪一项算少了,可以先电话咨询,我们帮你对着方案逐项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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