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农村土地被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怎么核对?
呼和浩特这几年新区、园区、交通项目不少,周边农村征地常有。不少人拿到安置补偿方案,看都不看就听人说"都这样,签字吧",回头一算才发现青苗没算、面积缩水、安置人口漏了。方案是签协议的基础,核对清楚再签字,比事后找补容易得多。
一、征收程序走到哪一步,要看哪些公告?
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农用地要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听证听取意见,再依法办理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达不成协议的,由政府作出补偿安置决定。每一步都有公告或文书,先看程序齐不齐,程序不齐就逼着签字的要警惕。
二、方案里的补偿项目,是不是按48条列全了?
第四十八条列得很清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算,村民住宅单独补,地上附着物和青苗逐项清点、单列补偿,还有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呼和浩特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公布的最新区片综合地价。方案里这些要分项列出,青苗、大棚、机井、树木一项一项写清楚,不写进清单的后期很难主张。
三、觉得方案不对,意见怎么提?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内,书面提出意见;多数被征地农民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应当组织听证,并根据听证结果修改方案。宣传示例:呼和浩特周边某村征地中,村民(化名"刘大爷")发现方案漏了自家青苗和宅基地上的一处偏房,凭书面意见和照片申请复核,最终按核实结果补进了清单。宣传示例仅供参考,不承诺案件结果。
四、补偿决定出来还不服,多久内能维权?
对补偿安置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一般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提出,提起行政诉讼一般在6个月内提出。公告、方案、调查表、评估单这些材料早收好,期限别错过,维权才有空间。
常见问题
农村土地征收,程序上要经过哪些环节?
按《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七条,征收农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听证听取意见,再依法办理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未达成协议的由政府作出补偿安置决定。
安置补偿方案里应该包含哪些项目?
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并为区片综合地价)、村民住宅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方案里应逐项列明,不能一个总数字让人稀里糊涂签。
对安置补偿方案不服,怎么提意见?
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多数被征地农民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并根据听证结果修改方案。
补偿安置决定出来后不服,多久内能维权?
申请行政复议一般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提出;提起行政诉讼一般在6个月内提出。越早启动程序,证据和方案核对越主动。
核对方案要准备哪些材料?
土地权属证书或宅基地审批材料、户口与家庭成员信息、房屋面积测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清单、历年补贴收益凭证,以及征收预公告、拟征收土地公告、安置补偿方案等政府文件,一样别少。
免责声明: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国务院令第743号)等官方发布文本整理,仅供普法参考,具体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最新公布文件为准,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文中案例为脱敏宣传示例,不承诺案件结果。